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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地税发土地税减免
关于房产
税土地
使用税如何进行
减免
?
答:
《
土地
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
减免
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各地对第七条有具体规定,如
吉地税发
[2005]28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酌情给予
减免税
照顾; (...
社会办医
土地
契税能勉吗
答:
35、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
税减免
。(财税〔201...
企业购入
土地
自建厂房是计入什么科目
答:
" 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
税土地
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吉地税发
〔2006〕42号规定:"对新建房屋进行初次装修,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高档灯具、墙饰、地砖、门窗等投资,不论其帐务如何处理,一律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因此,对新建房屋进行首次装修中,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
将房屋整体出租与柜台出租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
答: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
税土地
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吉地税发
[2006]4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商(市)场或其他纳税人将部分房屋整间出租,应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对未构成房屋的柜台、铺面、场地等出租的,仍按房产的原值征收房产税。提示:如果整体出租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下岗职工优惠政策
答:
我省2000年
免征
标准确定为22000元。摘自吉林省地方税务局2000年6月2日,发布的
吉地税
个所字[2000]152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土地
使用税下列土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1、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
旧办公楼改造装修费用预算明细表
答:
二、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
减
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
税土地
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吉地税发
[2006]42号)规定:"对旧房重复装饰装修...
房地产开的居民小区内的绿化用地是否征收
土地
使用税?
答:
《城镇
土地
使用税暂行条例》中第六条规定“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税,房地产开发小区内的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也可以免税吗?从用途上来说,基本是一样的。国家是否也有相关的
减免税
政策?
将房屋整体出租与柜台出租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
答: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
税土地
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吉地税发
[2006]4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商(市)场或其他纳税人将部分房屋整间出租,应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对未构成房屋的柜台、铺面、场地等出租的,仍按房产的原值征收房产税。提示:如果整体出租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企业自建厂房的费用,哪些计入房产原值
答:
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
税土地
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吉地税发
〔2006〕42号规定:"对新建房屋进行初次装修,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高档灯具、墙饰、地砖、门窗等投资,不论其帐务如何处理,一律并入房产原值征收...
新建厂房哪些计入房产原值
答:
道路不计入房产原值吧。建议参考财税地字1987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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