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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土地管理办法
国有
划拨
土地管理办法
是什么
答: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
土地管理
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
公司
、
企业
、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
国有
土地使用证;(3)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4)依照《条例》和本
办法
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
国有企业土地
租赁
管理办法
答:
法律主观:
国有企业
通过出让取得的
土地
出租给他人合法,通过划拨取得的土地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出租给他人才合法。国有企业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与承租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
...印发《宁波市
国有企业
改革中划拨
土地
使用权
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答:
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是指
国家
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经出让方式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在其出让年限内属
企业
的法人财产,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
国有企业
改革中划拨
土地
使用权
管理
暂行规定
答:
对
国有企业
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本规定所称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土地管理
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
国有土地
使用权岀让收支
管理办法
答:
国土资源
管理
部门依法出租
国有土地
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土地出让收入由...
大连市市区
企业国有土地
资产
管理
暂行规定
答:
第一条 为加强
国有土地
资产
管理
,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
国家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内的
企业
因兼并、破产以及设立上市
公司
等对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或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土地资产处置)的...
甘肃省
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收支
管理办法
答: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
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支
管理
,根据
国家
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土地出让收支纳入政府基金预算,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三条 省财政...
国有
划拨
土地
的
管理办法
答: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依法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
管理
和监督检查。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
公司
、
企业
、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
国有土地
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
国有土地
出让
管理办法
答:
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或者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是以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
国家
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招标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黑龙江省
国有
农场
土地
承包
管理办法
答:
《黑龙江省
国有
农场
土地
承包
管理办法
》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05年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共十二章、八十余条,主要规定了国有农场土地承包的管理与监督、承包土地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土地流转等问题。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30年,并对土地流转进行了严格监管,保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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