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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哪些地方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共有
范围包括
哪些
答:
法律分析: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
公共场、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
,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一般范围作了划分,业主共有范围分别包括以下...
小区哪些属于业主共有
区域
答:
法律主观:小区内以下部分属于业主共有:
一、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二、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 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四、物业服务用房等。法律客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
小区哪些地方属于
所有
业主共有
答:
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
,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
,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
业主共有
的有
哪些
答:
1。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
,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除外。建筑区划内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第73条)2。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问题。(1)建筑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关于物业的公用部位和共用部位包括的内容有
什么
答:
住宅共用部位,
是
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业主共有
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
物业管理中
什么
叫做公共区域
答:
“公共设施,
是
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
业主
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住宅
小区
公共区域安全防范 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系统有警卫照明、巡更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组成。1、警卫照明:安装在小区周界、主要公共活动区...
小区
建筑区划内
哪些属于业主共有
部分?
答:
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配套设施设备
归业主共有
:(一)物业管理用房;(二)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垃圾箱房、共用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三)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绿化、道路、场地;(五)建设单位以...
小区共有
部分有
哪些
答:
1、共用建筑 建筑物的基础、外墙、承重墙、柱子、房梁、楼板、屋顶、走廊、楼梯、扶手等,都
属于小区业主
共用。2、共用道路 建筑区划内,除了城镇公共道路除外,所有的大路、小道,都属于共用。3、共用绿化景观 建筑区划内,除了城镇公共绿地,还有明确个人的除外。其他的绿地、植物、喷泉、假山景观,都属于...
住宅
小区
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有
哪些
答: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
属于业主
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综上,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当前房屋的设计、建造情况以及
小区
物业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做出如下判断:(一)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
阐述房地产开发住宅
小区哪些
部位归全体
业主共有
答:
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的产权应
归
全体
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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