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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湖北土地使用税
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答:
湖北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
湖北省
不同城市的规划大小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的,大城市一般按照1.5至30元的标准来缴纳,中等城市可以按照1.2-24元交纳,县城一般可以按照0.6至12元交纳。 一、湖北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湖北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2007)
答: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土地使用者的纳税管理,调节城镇土地级差收入,促进城镇土地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镇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
使用土地
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
湖北省
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答:
24、《
湖北省土地
复垦
实施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84号) 25、《湖北省技术市场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88号) 26、《湖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 27、《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 28、《湖北省著作权行政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
土地使用税
条例和
实施
细则最新
答: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镇 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
实施
细则》如下: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
使用土地
的单位和个人,为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
实施
细则
答: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实施
细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镇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于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税收的缴纳,实际上是非常...
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
答: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
细则》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
实施
细则
答: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
城镇使用
土地则不征税。[2]
城镇土地使用税
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
1,什么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答:
所以,各地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也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
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第八条规定:残疾人达到从业人员总数规定比例的企业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其他类似问题 2018-01-09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比例,是怎样的? 1 2012-...
2024
土地使用税
减免政策的规定有哪些?
答:
(按《
城镇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
办法
确定: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
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该怎样确定
答:
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该怎样确定 一、定义: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范围内
使用土地
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二、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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