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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63条司法解释
全国人大对
物权法
第
63条
是如何觯释的?
答:
”
民法通则第73条规定:“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本条第一款根据集体财产保护的特点,依据上述法律作了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现实中,有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违反法定...
村里分给农民的池塘征收的时候征收款归谁所得
答:
律师评论:无论是《宪法》《民法通则》还是《土地管理法》以及
司法解释
都明确第规定:农村土地及征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也就是归全体村民所有!《
物权法
》第
63条
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
如何提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诉讼
答:
1【释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在《物权法》上主要指以集体所有权为基础的集体成员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益
。集体所有是一种特殊的物权形式,集体成员依法对集体财产享有集体所有权,这是集体成员权益产生、存在和行使的依据。《物权法》第59-63条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大致而言包括两种权...
我结婚了,户口没有迁走,儿子的户口也没迁走,村里分钱分地都不给我们分...
答:
可以起诉村委会。依据:
物权法
第
63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
跟村委会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有效吗?
答: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集体土地
。《物权法》第63条第二款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上述法律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土地资源流失、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正当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农村户口的土地和女儿有关系吗
答:
后来户或没有承包到土地的新生儿分得要少。如果你们村集体的分配方案你认为不满意,可以依据
物权法
第
63条
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村里征山地所得到的钱、应怎么分,嫁出去了户口不转去老公家能分吗?有...
答:
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关于嫁出去的妇女来说,如果户口没有迁出去,那就还是集体成员,应分得此款。另外需要说的是,集体资产分配是由村集体召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大会有权决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制定后,如果有村民认为侵犯自己利益,可根据《
物权法
》第
63条
规定到法院起诉村委会。
村民占地分钱意见不统一咋办
答:
如村委会拟定分配方案,然后由村民大会修改表决。如果分配方案确定后,有集体成员认为损害自己权益,可以依据
物权法
第
63条
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个人承包的鱼塘可不可以私自发钓鱼人的款?
答:
第
63条
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第66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根据《
物权法
》的规定,侵害所有权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担保
法解释63条
第二款的问题
答: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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