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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对抗主义的例子
登记生效和
登记对抗的例子
答:
登记对抗:
(1)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未经登圮,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
哪些物权是
登记对抗主义
答:
一旦发生纠纷,动产取得人的所有权就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物权有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
、互换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地役权等。
采取
登记对抗主义的
物权有哪些
答:
法律分析:登记对抗主义的有,
地役权、动产抵押权。登记生效主义,有建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登记对抗主义效力下,无论标的物的占有是...
关于
登记对抗主义
,不得对抗第三人,请教
答:
登记对抗主义
,不得对抗第三人,其实主要是指在有瑕疵的法律关系中,或者是指在不知法律关系有瑕疵的情况下,做出有损其中一人或者是双方的损害行为,并非是故意性。1、举例说明甲方为了帮助乙方,所以把房屋抵押,可是并没有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后来甲方在做生意的时候亏本,没有办法偿还债权人的费用。...
物权法上,
登记对抗主义
有哪些情形
答:
物权法上,
登记对抗主义的情形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情形。船舶、航空器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
登记要件主义与
登记对抗主义的
区别
答:
不登记也不产生所有权转让的物权效力。
登记对抗主义
是指不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对于合同双方或者恶意第三人是有物权效力的。比如机动车的抵押合同,不经登记,抵押权依然存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抵押人将抵押物转卖给完全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抵押权人便不能以房屋存在抵押权对抗买受人。
登记对抗
和登记生效,
有什么
区别。能举几个
例子
嘛???
答:
以汽车抵押权登记为例,汽车抵押权属于
登记对抗主义
,不登记也可以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了的话,先登记的可以对抗未登记的(在行使抵押权时,登记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登记生效以房屋买卖为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办理过户登记的话,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卖方。
未经
登记
不得
对抗
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答:
法律分析:(1)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以
登记
为
对抗
要件,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2)动产抵押虽经登记,但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3)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时,合同生效时设立——意思
主义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未经登记不...
简单解释一下
登记对抗主义
,然后举个简单案例来阐述它
答:
登记对抗主义
是指所有权保留一经当事人合意即可成立,但不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对抗主义一方面维持交易之便捷,一方面亦使当事人能斟酌情事,决定是否申请登记,以保障自己的权效力。世界大多数国家均采此制,如美国、意大利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登记生效主义是指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非...
哪些物权是
登记对抗主义
答:
所谓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某些动产物权的变动虽然不需要办理登记,但如果不登记,一旦发生纠纷,动产取得人的所有权就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采取
登记对抗主义的
物权有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互换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地役权等。物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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