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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总额已到会债权人
已经
宣布
破产
的公司
债权人
怎么主张权利
答:
第一次
债权人
会议由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
债权总额
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
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
企业
破产
后
债权人
应该怎么做
答:
债权人
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积极性行使行使以下职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
破产
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
企业
破产
法第七章
债权人
会议
答:
企业
破产
法第七章详细规定了
债权人
会议的组织和权力行使。债权人会议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他们有权参加并行使表决权,但未确定
债权额
的债权人、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以及特定事项上不具备表决权的债权人除外。债权人可以委派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包括债务...
企业
破产
程序中的
债权人
会议
答:
第一次
债权人
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
债权总额
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二)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
破产
程序终结后
债权人
还能执行吗
答:
该程序终结后,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破产
程序终结后,
债权人
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如果债权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未经破产分配的财产,并且无法通过破产法上的程序获得救济,债权人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并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
破产
重整第一次
债权人
会议的内容
答:
2、有担保的
债权人
除和解及
破产
重整没有表决权,对其他事项都有表决权,但债权人会议的人数表决基数包括出席会议的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数,不包括出席会议的有担保的债权总量。第六十四条“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
债权额
占无财产担保
债权总额
的二分之一...
破产债权
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答:
总的来说,企业
破产倒闭
时的
债权
清偿顺序是有法可依的,不过,如果企业
已经到
了破产倒闭的地步,很有可能没办法全额支付拖欠职工的工资及补偿金。企业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会依法成立清算组,对企业的债务债权问题进行清算。
债务人
破产
之后,
债权人
就收不回债了,为什么说《破产法》既保护债权人...
答:
破产
的概念既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客观事实状态,也是指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以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公平清偿全体
债权人
的一种概括性执行程序,此时它是作为一种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概括的解决众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广义上的...
...但次债务人
已经
向法院申请
破产
的,
债权人
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答:
按此规定,
债权人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必须是:一是需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二是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三是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四是需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债务人的债权未到履行期和履行期间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特点:A.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
破产
第一次
债权人
会议是什么时候
答:
法律主观:
破产
第一次
债权人
会议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通常由人民法院召开。除了第一次,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
债权总额
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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