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依据
宣告破产和
破产程序终结
答:
法律分析:宣告破产只是破产程序中的一个步骤。
破产程序终结
是指从破产申请开始,经过和解重整、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申报破产债权、进行破产债权抵销、处置破产财产、进行破产财产分配等一系列破产程序,全部程序都完成后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报告分配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
宣告破产与
终结破产程序
答:
(5)其他事务。
破产程序终结
后的其他事务,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安置企业职工等,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
破产程序终结的
情形有
答:
法律分析:因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4款规定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
终结破产程序的
后果
答:
在这种情况下,由破产清算组织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能否
终结破产程序
?
答: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当管理人发现有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情形的,管理人是否可以比照适用上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提请人民法院
终结破产程序
呢?笔者认为,这一比照适用,虽然适用起来很简单,但适用
的法律依据
不充分。为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当管理人发现有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共益...
破产程序
什么时候
终结的
答: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
依据
有关
法律
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破产程序
什么...
破产程序
因和解而
终结的
情形如何有何效力
答:
破产程序
因和解而
终结的
情形有,和解协议期满时,债务人能够偿还债务的,破产程序就会被法院宣告终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和解应当在法院宣告破产前申请。【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
破产程序
能否中止
答:
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破产程序的终结
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
答:
因此,本条规定,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破产程序就应当终结。(2)破产分配完毕的案件
终结破产
财产分配完毕是
破产程序终结的
基本原因,它是指管理人
依据破产
分配方案,将已变价的破产财产或者不需要变价的破产财产全部分配给各请求权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也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的
效力是什么
答:
二、债权人未得到分配的债权,在
破产终结
裁定后视为消灭,破产债权人不能于程序结束后向债务人另行主张权利。三、对破产机构的效力是,
破产程序
结束后,破产清算组、债权人会议等破产机构宣布解散。《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
终结破产程序的法律后果
宣告破产和破产程序终结
破产程序终结的后果
破产程序终结的情形
破产程序终结的效力
无法清算为由终结破产程序
简述破产程序终结的情形
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注销
对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