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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货币的怎么理解
给付货币
与接收
货币的
区别
答:
给付货币是指: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该条款涉及的是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A市张三向B市李四购买一批设备,李四的义务是交付设备,张三的义务是支付货款(即给付货币)。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那李四在其所在地B市交付设备即可,而张三则要在B市支付货款。
合同法规定,
给付货币的
,
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的,在履行...
答:
这个交付地是可以双方约定的,只是在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照常规程序而已
。该条款涉及的是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A市张三向B市李四购买一批设备,李四的义务是交付设备,张三的义务是支付货款(即给付货币)。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那李四在其所在地B市交付设备即可,而张三则要在B市支付货款。合同生...
争议标的为
给付货币的理解
答:
法律解析:合同标的不可能
给付的
,如果属于一方当事人 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的,则该当事人要向对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
承揽合同争议标的与
给付货币
有关吗
答:
给付货币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货币
。在承揽合同争议中,标的物与给付货币通常是紧密相关的。当合同争议涉及到标的物时,常见的争议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等方面。例如,如果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货物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可能会引发争议。在这种情况下,争...
争议标的为
给付货币的
,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何
解读_百度知 ...
答:
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解释
》(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对合同履行地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
给付货币的
,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
合同法规定,
给付货币的
,
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的,在履行...
答:
这个交付地是可以双方约定的,只是在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照常规程序而已。该条款涉及的是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A市张三向B市李四购买一批设备,李四的义务是交付设备,张三的义务是支付货款(即
给付货币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那李四在其所在地B市交付设备即可,而张三则要在B市支付货款。
民间借贷中
给付货币
一方
如何理解
答:
接受货币的一方为债权人,
给付货币的
一方为债务人。在民间借贷诉讼中,若对合同履行地没有作出明确约定的,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原告所在地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
如何
正确
理解
“接收
货币
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答:
您好,您可以简单
理解
为交付借款的时候,借款人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追讨借款的时候,出借人一方是合同履行地。根据民诉法
解释
第十八条规定,争议标的是
给付货币的
,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这一问题,在实践中会产生的分歧在于是不是今后所有的合同纠纷,只要诉请对方支付金钱,都可以在接收...
民事诉讼法管辖司法解释
怎么理解
,适用是怎样的
答:
第三,关于争议标的为
给付货币的理解
问题。该条规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是指争议的合同义务是以给付货币为内容。第四,关于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理解问题。其他标的,是指货币和不动产以外的其他标的,包括动产、财产权利等。第五,关于合同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
什么是
货币给付
之债,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
甘肃誉西法律服务所贾玉德律师解答:金钱债务,又称为金钱之债、
货币
之债,是指以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为标的的债务。由于此类债务
给付的
标的本身是充当一切商品的等价物的货币,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转化为其他债务或者以其他违约责任形式取代继续履行。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个问题:(一)对金钱债务,即使发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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