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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纳入统筹文件
老工伤
人员
纳入工伤
保险
统筹
如何管理
答: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
老工伤
人员等
纳入工伤
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人社部发〔2011〕10号
文件
明确规定:二、多渠道筹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
纳入统筹
所需资金各地要通过统筹基金调剂、企业趸缴部分费用、政府补助等多渠道筹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所需资金。对尚...
粤人社发【2011】136号
文件
的内容是什么?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希望能有...
答: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
老工伤
人员等
纳入工伤
保险
统筹
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2004年1月1日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日前在国有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目前仍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可以申请老工伤人员确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对原已按...
江苏
工伤
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办法(
文件
)哪找?
答:
对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较多、保障能力较强的地区,应当将“
老工伤
”人员一次性全部
纳入统筹
管理;对一次性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承受有困难的地区,应在分析测算的基础上,通过企业一次性适当缴费、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或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投入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分步骤、分项目实施,逐步将“老工伤”人员纳入...
成都
老工伤
人员保险待遇相关规定
答:
(一)伤残津贴:致残程度达到1至4级的
老工伤
人员,伤残津贴
纳入工伤
保险基金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待遇低于伤残津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的,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
事业单位等参加
工伤
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补充
答:
(1)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统筹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
老工伤
人员,以
纳入统筹
管理当月待遇发放标准为基数,从纳入统筹管理当月一次性缴纳至法定退休之月。缴纳标准低于省人社厅规定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及生活护理标准下限的,按省人社厅规定标准执行,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2)供养...
求“川劳社办[2007]72号”
文件
全文
答:
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7]72号 为积极稳妥解决全省“
老工伤
”问题,切实维护老工伤人 员合法权益,不断推进我省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根据国务 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 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
老工 伤
人员
纳入统筹
管理有...
大侠们谁有人社部发[2011]10号
文件
??求急!
答:
大侠们谁有人社部发[2011]10号
文件
??求急!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
老工伤
人员等
纳入工伤
保险
统筹
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号文件...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号文件 展开 我来答 5个回答 #合辑# 面试问优缺点怎么回答最加分?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
老工伤
人员等
纳入工伤
保险
统筹
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_百...
答:
二、
老工伤
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原则和程序 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自愿原则,由用人单位与老工伤人员协商一致,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下列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一)用人单位可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将本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工伤人员的基本...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
老工伤
人员等
纳入工伤
保险
统筹
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_百...
答:
财政部、国资委、监察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
纳入工伤
保险
统筹
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号),通知要求各省将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
老工伤纳入
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各省都有具体的规定。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支持
老工伤
追讨待遇的
文件
答:
老工伤
按照之前的办法执行,纳入社会
统筹
之后,新发生的待遇按照现行规定执行,没有之前的待遇可以追讨。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三条 老工伤人员
纳入工伤
保险统筹管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但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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