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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会议条件包括
召开
业主大会
的
条件
答:
业主大会会议
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时,应当邀请物业所在地...
具备什么
条件
下才能召开首次
业主大会会议
?
答:
首次
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
包括
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交资料,经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督促后仍不改正的,区(县)房...
业主大会
的
会议
方式有哪些
答:
法律分析:
业主大会会议
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如何成立
业主委员会
?
答:
(三)自交付首位业主之日起满二年且已交付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四)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3、符合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召开首次
业主大会会议条件
的,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
如何成立
业主委员会
答:
(三)自交付首位业主之日起满二年且已交付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四)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3、符合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召开首次
业主大会会议条件
的,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
怎样才能成立小区
业主委员会
答:
(三)自交付首位业主之日起满二年且已交付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四)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3、符合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召开首次
业主大会会议条件
的,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
怎样才能成立小区
业主委员会
答:
(三)自交付首位业主之日起满二年且已交付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四)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3、符合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召开首次
业主大会会议条件
的,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
小区
业主委员会
如何成立
答:
(三)自交付首位业主之日起满二年且已交付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四)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3、符合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召开首次
业主大会会议条件
的,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
业主大会
做出决定必须有多少通过
答:
法律分析:业主大会做出决定必须是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通过。
业主大会会议
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
业主委员会
怎么成立??
答:
(三)自交付首位业主之日起满二年且已交付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四)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3、符合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召开首次
业主大会会议条件
的,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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