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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定
农用地(耕地)转用
建设用地
审批手续是怎样办理的
答:
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报批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
规定
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或
村集体
经济组织)利用本村
集体建设用地
建设村民住宅的,由市(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用地报批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
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和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可以转化吗?
答: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可以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
规定
》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
菏泽
农村
宅基地管理办法
答:
三、积极推进
农村
建设用地整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九)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与“
村村
通”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村庄整治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化水平和村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节约使用
集体建设用地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
关于
农村集体
土地的问题。
答:
国土资源部“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立案标准”
规定
:“一,(五)转让住房(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与土地相关,并建立实物住房分配,利润,或者以土地投资入股,联营公司及共同开展经营活动,或者以置换土地等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法律和政策(国办...
国家农用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
规定
的
答:
一、国家农用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
规定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
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
农村
土地确权新
规定
答:
农村的农用土地:农业用地在1987年曾经进行过分配登记,承包给农民;到了1998年进行了第二轮承包,为了保证政策的连续性,本次确权是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以户口为单位进行登记,并且保证新增人口的利益。农村的建设用土:农村的
建设用地
,确权到
村集体
,如果有单位或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确权。农村的荒地...
农村
宅基地法律
法规
答:
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
集体
土地
建设用地
使用权。第四十七条 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
规定
而尚未分户的
农村
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十八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
国家征收
集体建设用地
和农地有什么区别
答:
法律对土地权属的
规定
:我国《宪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
集体
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农村
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永州市
乡村
房屋
建设
管理条例
规定
答: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组织开展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整理,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提倡建房选址相对集中,避开地质灾害易发生地段,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避免占用耕地、林地,鼓励统筹利用闲置村部、学校、厂房等现有房屋改造、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房。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的
规定
,做好用地选址...
农村集体
土地使用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
一、 临时
用地
管理简介 (一)临时用地的概念 临时用地是指为工程
建设
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察完毕按
规定
交回的国有或者
集体
所有土地。 (二)申报材料 1、临时用地审批表 2、临时用地单位 营业执照 复印件 3、原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4、村民同意花名表,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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