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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业主对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权利
民法典中小区
业主共同
决定事项的表决规则
答: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
权利
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
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
对房屋的共用部位
业主
拥有
什么权利
义务
答:
这一权利义务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
业主对
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享有共有权,二是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
享有共同
管理
的权利
。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
对所有
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用部位...
业主对
建筑物共有部分
享有权利的
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是
答:
其对共有部分
享有的
共有和
共同
管理
的权利
一并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
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
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房屋外墙改造是否需经
全体业主
同意
答:
法律分析:商品房的共有部分是
全体业主
的。
业主对
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
享有所有
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
享有共
有和
共同
管理
的权利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业主共同
决定
哪些
事项需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
答: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
权利
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
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
怎么处理占用公共用地问题
答:
因此,业主不能擅自住改非。如果要改,必须征求相关业主的同意,而且要经业委会盖章。之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物业公司使用公共场所应获得
全体业主的
同意,否则不能占用。即使之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有书面约定,把设备层划拨给物业公司作办公用地,但物业公司对设备层只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
房地产公司有
权利
把小区公共区域买给个人吗
答:
这主要是因为建设单位由于缺乏
业主
的强有力的监督,往往视为己有,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擅自对此作出处分。为了加大对业主利益的保护力度,根据相关规定侵权人不仅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
享有的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所有权
或者使用权...
业主
有权要求物业公开
哪些
信息
答:
综上所述,公共部分由业主 “共有和共同管理”,确立了
业主对
公共部分的
所有权
和管理权;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所得收益依法归
全体业主共
有。《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业主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及表决权 下列事项由
业主共同
决定:(七)有关共有和...
小区内的
哪些
事项需由
业主共同
决定
答: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
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
享有所有
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
享有共
有和共同管理
的权利
。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
业主共同
决定:(...
业主亲属在小区可以
享受业主
同等待遇吗
答:
业主待遇小贴士 参加业主大会竞选业主委员会,都是
业主的权利
,其他人没有此项权利,也就是说,业主的直系亲属或者房屋租赁人没有权利参加业主大会、竞选业委会。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
享有的
共有和
共同
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也就是说业主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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