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立法与行政是怎样的?答:因此,这4种法律形式构成唐前期的立法的整体,以此处理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问题,是封建法制协调发展的反映。 除了律、令、格、式外,皇帝的制敕,在唐代法律中具有特殊的作用和地位。唐律《断狱》篇规定,“制敕”断罪,是“临时处分”,必须经汇编后确定为格的,才能引为断罪的正常依据,否则要负刑责。但是,制敕既...
张九成字子韶文言文答:张九成少游京城,拜理学家杨对为师,曾有权贵托人馈赠钱物,言:“肯从吾游,当荐之馆阁。 ”九成笑而却之。中状元后,任镇东军签判,因对张宗臣不体察民情,滥捕百姓不满,与之争执,弃官而走。 赵鼎为相,力荐九成,遂以太常博士被召入京,任著作郎,上疏请施仁政,被嘉许,授浙东提刑,力辞不就,回归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