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的自述作文400字答:你用手握住我,便能流畅的写出一手好字!摘去小帽子,再脱去我的服装,看见的就会是什么?相信你们已经猜出来了吧!对了,是我的大肚皮儿,为了我身体要健康,所以我要吃上不少“粮食”,我从不挑食,大概三四天主人就会给我灌上一点儿蓝色墨水,让我吃饱喝足!怎么弄呢?脱去外衣,在一个小孔处为插上就行了,很简单的...
什么是毛笔?答: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不是更好吗?”回到营房之后,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不像样子。蒙恬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块绢也给浪费了。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