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怎样理解抵押权
抵押权
、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
答: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上述整理的资料信息,都是对
抵押权
、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阐述,相信大家都知道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等级顺序了,应该不会弄错三者等级了.除此之外,小编还进一步的分享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者的异同,希望对其
理解
有用.
最高额
抵押
通俗
理解
答:
最高额抵押通俗
理解
介绍如下:高额
抵押权
是一种预先确定最高债权额限度,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特殊抵押权。一、最高额抵押权的特征 1、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是未来债权,即在最高额抵押权设立时,主债权尚未存在或者不确定。2、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确定的,...
抵押
与抵给,从法律上的区别为何?
答:
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
抵押权
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抵给不是个法律词汇,通常
理解
为债务的履行中,债务人用实物方式偿债,常常说以某某财产“抵给...
抵押权
、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
答:
抵押权
、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即:留置权→已登记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质权:...
民法典419条司法
解释
答:
对
抵押权
行使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时效
如何
衔接?执行程序中能否直接主张实现抵押权、相关权利人的权利如何救济等问题,理论与实务中有不同的
理解
,成为执行异议之诉的难点。本文通过介绍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方式及抵押权执行、执行救济及执行异议之诉中存在的相关分歧,从抵押权的性质、执行异议之诉...
如何理解
“
抵押权
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
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
解释
》(法释〔2020〕28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
抵押权
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人以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债权人仅对债务人提起...
如何理解
《物权法》202条规定的
抵押权
行使期间
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
解释
》(法释〔2020〕28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
抵押权
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人以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债权人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
如何理解
“
抵押权
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
答: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运转,如果允许
抵押权
一直存续,可能会使抵押权人怠于行使抵押权,不利于发挥抵押财产的经济效用,制约经济的发展。因此,规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能够促使抵押权人积极行使权利,促进经济的发展。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过了主债权...
...将
抵押权
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怎样理解
...
答:
这句话的法律原理是
抵押权
属于从物权,不能脱离主债权单独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主物权是可以独立存在的物权,它与其他权利没有从属关系。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
如何理解
《物权法》202条规定的
抵押权
行使期间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
抵押权
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释义:本条提倡抵押权人在主债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
<涓婁竴椤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