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江苏省社保缴纳规定
江苏省社会保险
费征缴比例
答:
对不按
规定
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
条例
》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对于单位和有关人员不配合、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资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将依照《
江苏省社会保险
费征缴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理。对瞒报、漏报、少报
缴费
基数的...
江苏社保缴费
最低标准
答: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
缴费
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尚未确定。此外,记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
江苏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利率确定为3.75%。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
参保
人员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
规定
推算的储存额按年利率...
江苏社保
一般几号扣费
答:
3、企业和个人应在
规定
的时间内完成社保费的缴纳,以免影响社保待遇的享受;4、社保费用的扣费通常通过银行代扣或者单位集中缴纳的方式进行;5、个人应定期关注社保账户,确保社保费用按时足额扣缴。综上所述,为了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建议在每月的20号至25号之间及时
缴纳江苏省社保
费用或咨询当地...
江苏
最低
社保缴费
基数
答:
“不能用高收入者的平均工资作为低收入者的缴费基数。”王震认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缴费基数将会变低,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职工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有望增加。2017
江苏社保缴费
基数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规定
》(省政府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社会...
江苏省社会保险
征缴
条例
答: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
缴费
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尚未确定。此外,记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
江苏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利率确定为3.75%。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
参保
人员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
规定
推算的储存额按年利率...
江苏
事业单位
社保缴费
比例
答:
对不按
规定
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
条例
》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对于单位和有关人员不配合、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资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将依照《
江苏省社会保险
费征缴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理。对瞒报、漏报、少报
缴费
基数的...
江苏省社保
公积金标准是多少
答:
对不按
规定
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
条例
》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对于单位和有关人员不配合、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资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将依照《
江苏省社会保险
费征缴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理。对瞒报、漏报、少报
缴费
基数的...
江苏
职工保险
缴费
比例
答: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
缴费
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尚未确定。此外,记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
江苏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利率确定为3.75%。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
参保
人员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
规定
推算的储存额按年利率...
2010年
江苏
南通私企
社保
五险单位和个人
的缴费
比例
答: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
条例
》(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申报
缴纳
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
江苏省社会保险
费征缴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04]84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江苏社保缴纳
几个月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答:
江苏社保缴纳
12个月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之月前12个月已按
规定
连续不间断足额
缴纳社保
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社保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申领人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年;2、符合计划生育标准;3、若参保未满1年的,可在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生育津贴;4、若单位被吊销执照、关闭的,产妇...
棣栭〉
<涓婁竴椤
6
7
8
9
11
12
13
14
10
15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