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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安全
事故
的等级如何划分?较大事故如何认定?
视频时间 01:27
安全
事故
划分为四个等级
答:
法律分析:安全
生产事故
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法律依据:根据《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
安全
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批复后多少天要行政处罚
答:
法律分析:安全
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批复后60天内要行政处罚;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法律依据:《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
安全
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批复后多少天要行政处罚?
答:
安全
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批复后60天内要行政处罚;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
法律
规定
安全
事故
隐瞒不报,怎样
处理
答:
《
生产
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
事故
等级上报部门
答:
国务院安全
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法律依据:《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是国务院哪一年发布并实施的
答:
2007年6月1日。在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
生产
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在2007年6月1日发布并实行,此条例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
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
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或者使用摄影、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证据,妥善保存现场痕迹和物证。安全
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传真以及举报奖励的有关
规定
,随时受理
事故报告和
举报。
关于施工
生产
安全
事故报告及
采取相应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_百度知 ...
答:
【答案】:D 2021版教材P272 / 2020版教材P271 / 2019版教材P269 《
生产
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生产
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答:
《
生产
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于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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