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怎么描写人头发答:无论是万人迷莫西干,还是F4长发飘飘,我从不曾有改变发型的想法。伴随我读书生涯的,总是刘海微微齐眉,鬓角刚过耳垂,一头蓬松的碎发。当然,也有跟风的时候,曾经引领时尚的郭富城式的麦当劳造型,至今仍清晰的印在小学毕业照上。那时头发比较稀疏和柔软,稍微梳一下,它就定住了。每天起床,我都要抹上水,然后将头发从中...
等你的日子不值得一提①——属于女孩儿的故事答:是的,郑成亚打篮球,挺高的,皮肤不白,戴眼镜,笑起来有酒窝,我到现在都忘不了他那时候的发型,两边的头发剃的只剩下两毫米,头顶的头发留成了刘海,因为这个发型在我们那个时候,非常少见。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反正就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然后我也变成了那些恋爱中满眼都是男朋友的女孩子。当然也毫不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