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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受理机关
虚假诉讼
有被害人吗
答:
法律分析:
虚假诉讼罪
属于公诉案件,但是如果向公安
机关
报案以后,公安机关不
受理
的,当事人也可以提起自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六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最高院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答: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
虚假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
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全文)
答: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
虚假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
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
答: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
虚假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
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答: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
虚假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
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答: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
虚假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
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注意的问题
答:
公安或者检察
机关
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予
受理
。 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虚假诉讼
该法院移交公安吗
答:
也可以是由公安
机关
直接
受理
公民报案。 我国《 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
诉讼
,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民间借贷可以去公安局报案吗
答:
公安或者检察
机关
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予
受理
。第二十条经查明属于
虚假
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
法官明知
虚假诉讼
不处理怎么办
答:
一、法官明知
虚假诉讼
不处理怎么办1、法官明知虚假诉讼不处理可以向该检察院提出复议或者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当虚假诉讼后检察院不
受理
后也是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复议,在复议无果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向上级检察院进行举报的,当公安
机关
或者是人民检察院有明确的证据证实有虚假诉讼的行为后也是可以通过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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