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总是说话污蔑妻子,能向法院起诉吗?

闹离婚时丈夫不愿给孩子拿生活费,就辱骂妻子不干不净的二婚,不知道娃是谁的?诅咒妻子早点天打雷劈去死,早点遭报应,有这些证据法院会一次判离吗

第1个回答  2023-08-24
您好,法院有可能会判离。
如果存在以下法定过错情形的话法院一次判离的可能性较高: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您提及男方有辱骂行为,具体得看辱骂行为是否构成了家庭暴力的级别,需满足经常性、恶劣性、精神损害性几个条件,还需要提供更多的细节给专业的家事律师分析。

相关法条: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