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附近的交通警告标志和标线应由谁设置?公路局还是交警队?具体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4-03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因此总的原则是谁是建设单位,谁负责工程的建设,谁就要负责工程的安全设施。
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学校附近的道路先建,学校后建,那应该是学校建设的时候,同步配套安全设施;如果是学校先建,附近道路后建,应该是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可能是公路局,也可能是建设局或者其他部门)配套安全设施。有的地方政府分开了职责,由公安交警部门专门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那就是交警部门在道路建设时同步配套交通安全设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21
教育到位请交警队出马搞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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