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招商引资的法律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07年的时候和人合伙做一个房地产项目,结果合伙人把钱倦了跑国外了,现在人至今没抓到,被骗的民众找到当地政府闹事,我是法人,公安机关把我抓起来,因为我是法人,说是因藏匿账务判罪1年。在我被关的期间,当地政府因给民众一个交代把我的楼卖了1.5亿,和我没有一毛钱关系,后来我被释放,此事就完了。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申诉,我的楼完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政府就给我卖了,凭什么,就算是给民众一个交代我完全可以自己卖了给民众还钱。政府一共退换商户几千万,剩下的钱政府就吞了吗。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如果我提出上诉,这件事的胜算大吗

第1个回答  2014-12-03
首先,您进去后,政府按规定处理您的财产是可以的。
其次,政府拍卖后的1。5亿,在您出来后,需要给您一个明细,剩余的,应该退还给您 。
最后,非常不建议您走法院这条路。这有可能让您再进去。尽管您有理。

建议您采用公关的方式。如果的确可以证明,有一笔钱按法律要退给您。您在把相关资料和情况了解清楚后,您还是找一位关键负责人,一起喝喝茶吧。您懂的。
第一,大家面子上都过得去。
第二,大家都喝茶喝得很开心。
建议您绝不能来硬的。除非您有非常充分的证据,并确保您能前的事情都干干净净了,还要确保您个人的安全。追问

我在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分类是关于哪方面的事

追答

与政府间的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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