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载危险物品时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怎么处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8-30

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处 200 元罚款,记 6 分。(具体罚款金额依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行为处罚标准依据以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四款规定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200 元罚款:

(十四)运载危险化学品未按照规定行驶的;

温馨提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实施规定各地存在差异,详情请查看当地相关规定。

以上信息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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