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又一例醉酒后心脏病发作死亡,医生难当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0

案情介绍

2019年12月5日晚23时左右,患者牛某“因饮酒后胃出血1小时余”到被告河南某职工总医院急诊处诊治,初步诊断:1.急性糜烂出血性胃炎、2.酒精中毒、3.脂肪肝,被告医院将牛某收治消化内科,并予以禁食、抑制胃酸分泌、保护胃黏膜、补充血容量、止血等对症支持治疗。牛某在病房输液至2019年12月6日2时许,突发心跳呼吸停止,意识丧失,大动脉搏动消失,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医院给予死亡诊断:猝死。

原告(牛某家属)认为河南某职工总医院存在过错,导致牛某死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无果,原告遂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且看审判详情。

患方观点

原告认为:2019年12月5号23时患者牛某因呕吐、胃部不适至被告治疗,被告急诊科以牛德民“胃出血、酒精中毒”收入消化科治疗。入消化内科前急诊已输液1500ML,入院后被告仍继续大量静脉滴注含钾、钠等液体及多种止血药物,输液量极大且输液过程中无人值班。2019年12月6日2时左右,患者出现胸闷、头晕不适,在病房呼救,但没有医护人员到病房查看,以至患者在病情危重时无人抢救,最终在当日凌晨心力衰竭死亡。被告医院违反诊疗操作规范,用药错误,医护不到位,医疗行为有重大过错且与牛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贵院。

医方观点

被告认为:患者牛某自身存在严重心脏病,入院前并未提供相关病史,只主诉“饮酒后胃出血”,在患者未提供任何心脏病史及入院时无任何心脏病症状的情况下,被告医院是无法预知患者存在心脏疾病的。患者存在大量呕吐、胃出血症状,入院后给予补充水电解质、止血、护胃等治疗并无不妥,患者在住院部输液过程中病房值班的医护人员一直在岗,原告所诉“无人值班”不符合事实。患者因自身潜在心脏疾患死亡与我院诊疗不存在因果关系,我院在治疗过程中也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对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异议明显,于是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尸检结果 :2020年1月15日,某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受某市卫生 健康 委员会委托进行死因鉴定,作出某司鉴中心[2019]病鉴字第109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牛某符合冠心病发作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

鉴定意见 :2020年12月18日,某司法鉴定中心受法院委托,作出某司鉴中心[2020]病鉴字第Y1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法医分析认为,被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在心电图检查异常情况下未行血电解质检查进行有效的鉴别诊断,以及未复查心电图等检查明确诊断,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导致丧失救治成功机会,与被鉴定人冠心病发作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另外被鉴定人冠心病临床症状不典型,入院后病情进展迅速,抢救难度大,建议医疗过错参与度为次要原因。 鉴定结论 :被告某职工总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过错与牛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医疗过错参与度为次要原因。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在心电图检查异常情况下未行血电解质检查进行有效的鉴别诊断,以及未复查心电图等检查明确诊断,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导致丧失救治成功机会,与牛某冠心病发作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对于牛某的死亡,被告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对于被告医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五原告提供某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某司鉴中心[2020]病鉴字第Y1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以证明被告医疗过错参与度为次要原因,应承担60%的损失,被告不予认可。本院认为,该鉴定意见书系经本院依法委托作出,被告医院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鉴定程序违法或鉴定结论不合理,故该鉴定意见书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五原告要求被告承担60%的赔偿责任明显过高,综合考虑牛某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本院酌定被告医院承担五原告损失的40%。

判决结果

被告河南某职工总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韩某、牛某、牛某、张某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丧葬费等共计335430元。

笔者提醒

1.醉酒后发生心脑血管意外的医疗纠纷很多。

在急诊科,醉酒病人非常多,醉酒病人通常不是家人送至医院,而是同事、朋友等,导致就诊时既往史无法问清楚,只能了解醉酒后的症状,急诊科医生往往对患者的既往史了解不清;同时醉酒患者通常意识不清,潜在疾病特别是心脑血管疾病发作时症状不明显,甚至只有发生心跳骤停时才出现明显症状,才能引起医务人员的注意。而且,醉酒病人因为心血管意外导致的死亡往往不易被家属理解,引发医疗纠纷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2.本案被告医院存在哪些问题?

本案被告医院忽视了心电图的异常是主要过错,心电图是反映心脏病最基本的检查,简单方便,存在严重心脏病时,心电图的异常一般都是明显的。急诊科医生工作是很繁忙的,对于按固定程序做的常规检查,不是那么用心,忽略心电图的异常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但该心电图到了住院部后,消化内科医生理应仔细阅读并作出诊断。本案原告的观点是科学的,患者入消化内科前已输液1500ml,住院后又大量输液,这是诱发患者冠心病心衰发作的主要原因。鉴定机构鉴定医院承担次要责任,是比较合理的结果。

3.医疗机构如何避免上述悲剧。

林律师已发表过多篇醉酒后或麻醉后发生心脑血管意外的医疗纠纷案例,正是因为患者意识不清,导致一些潜在疾病发作不能很好观察到,医务人员应当更加小心,该做的检查必须完善,该注意的异常结果必须诊治到位,麻醉科有苏醒室专门观察麻醉后患者,林律师建议有条件的医院不妨设置专门的醉酒病房,培养专门的医务人员接诊这一类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