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几年不回家,也不跟家里联系,家里也没有任何他的消息。但

如果一个人几年不回家,也不跟家里联系,家里也没有任何他的消息。但他是户主,请问可以按失踪人口注销此人吗

第1个回答  2016-12-18
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或者死亡,宣告死亡以后可以注销其户口。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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