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颁发《运动员教练员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国体育事业快速发展,激励运动员和教练员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我国体育竞技水平,实现体育强国的宏伟目标,本办法应运而生。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体育系统各级运动队的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以及各类体育学校的教练员。其他系统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和教练员,以及业余运动员和教练员在全国及以上正式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可参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第三条 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奖励,应基于比赛成绩(含培训成果),并综合考量其政治素养、体育道德、职业作风和法律法规意识等多方面表现。
第四条 各级体育运动委员会在地方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奖励工作。
第五条 运动员在国内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应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比赛级别和项目重要性等因素制定,详见附表一。
第六条 在田径、游泳等项目的某些环节上达到国际当年最佳水平的运动员,可获得运动水平奖。具体项目和奖金标准由实施细则规定。
第七条 运动员打破世界纪录、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的,应给予破纪录奖。奖金标准根据纪录级别和比赛重要性设定,详见附表一。
第八条 运动员的奖金数额应综合考虑项目特点、竞争难度、影响力、对手实力和临场表现等因素,在附表一的标准范围内评定。
第九条 运动员在一年内取得两次以上获奖名次或破纪录的,奖励办法由实施细则规定。
第十条 未获得全国及以上比赛获奖名次、运动水平奖或破纪录奖的运动员,若训练态度端正、技术水平有所提升,可获得年度训练奖。奖金标准不得高于附表一所列全国比赛第六名的最低奖金标准。
第二章 教练员奖励
第十一条 教练员在运动员取得获奖名次前两年内直接参与培训的,根据其职责和贡献,可获得培训成绩奖。具体奖金标准根据主管教练的奖金数额,按比例递减。
第十二条 教练员在运动员(尤其是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四年内连续培训并取得全国及以上比赛获奖名次时,可获得输送成绩奖。奖金一般不超过所培训运动员奖金标准的50%。
第十三条 集体项目教练员贡献显著或个人项目教练员在一年内培训运动员取得两次以上获奖名次或破纪录的,奖励办法由实施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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