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收、登记和分办属于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阶段;
传阅属于第三阶段: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
1、签收: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机关设置的外收发人员、通讯人员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通过自备通信设备收取公文。
2、登记: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出较详细记载。
3、分办:经对收文进行分类筛选后,由指定的有关人员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有关程序规定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
4、组织传阅:独份或份数很少的公文需经多部门或多位工作人员阅知处理时,使公文在他们中间得到有效传递和阅
扩展资料:
1、公文传阅时注意事项:
(1)选择合理的传阅路线形式。
(2)正确排序,随情况变化做适当调整。
(3)适当分流,如复制若干副本。
(4)积极利用并发展多种传阅形式,可开辟阅文室、召集阅文者集中阅文、利用现代化手段传阅文件等。
(5)建立传阅登记手续。
(6)及时检查阅读情况,有效落实有关领导者阅后的批示。
2、公文登记时注意事项:
(1)收文与发文,平件、密件与急件一般应分别进行;
(2)分清轻重缓急,急件随到随登,平件分批登,但也应当日到当日登;
(3)登记序号应不留空号,不出重号;
(4)字迹工整、不滥用简称;
(5)所有登录项目都应完整准确;
(6)对于无标题文件应代为拟出简明、确切的标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文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