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中的主人公叫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3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出生在康涅狄格州草原。因为一次意外,它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柴斯特是一只来自乡下的小蟋蟀,它的首次远行就带它来到了世界上最繁华的地方。在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里,它幸运地被一个好心的男孩,报摊老板的儿子玛利欧,收养了。柴斯特还与地铁站里的两位老居民——亨利猫和塔克鼠——成为了好朋友。
柴斯特展现出了惊人的音乐天赋,它“演奏”的美妙音乐打动了每一个听众,成为了纽约备受瞩目的明星,也改变了玛利欧一家人的生活。柴斯特用它的音乐才华回报了朋友们的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度过了困难,同时自己成为了整个纽约震惊的演奏家。
作者乔治·塞尔登(George Selden,1929年5月14日-1989年12月5日)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他的原名是乔治·塞尔登·汤普森(George Selden Thompson)。塞尔登毕业于耶鲁大学,最初想成为一名剧本作家。但在朋友的鼓励下,他开始了儿童文学的创作。1956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虽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直到1961年,他的长篇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The Cricket in Times Square)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他才一举成名,并在儿童文学界奠定了自己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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