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二手房,发现这套房子还被屋主卖给了其他买家,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9-29
实践中,如果出卖人已经为第二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此时第二买受人依登记取得商品房所有权,第一买受人只能依《合同法》第107条向出卖人请求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要求实际履行。
第2个回答  2019-09-29
如果出卖人没有向第一买受人履行合同,又与第二买受人就同一房屋成立买卖,此时,买受人中谁先取得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谁就取得房屋所有权。出卖人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可以不履行合同,但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19-09-29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禁止“一房二卖”,即“房地产建设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第4个回答  2019-12-05

这是个麻烦的问题。首先,所有的购房手续都是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并且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房地产银行条例》对房地产产权规定不明确,严禁贷款。所以这是两个核心问题。购买另一套房产是你的另一种行为,是从核心问题衍生出来的第二个问题。因此,这两个核心问题直接针对开发人员,有三种解决方案。

1。直接邀请律师参与与开发商的谈判,要求开发商做出适当的处理,并向开发商提出可以解决的条件。你应该永远记住,你是在和开发商做生意,开发商不是政府部门,解决住房问题不是开发商的出发点,而赚钱是他的出发点。2。请房产局介入,因为这是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不是你的违规行为。如果你是一线城市的用户,房地产局基本上会介入对一房两卖、一房多卖行为的调查。并取得相关书面材料或复印件。3。要求媒体介入,走法律程序,但这个层面对老百姓来说很麻烦。一个程序下来需要一、两年,但这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方法。企业开发商,尤其是大型开发商,仍然注重面子。

因为一开始,它有交易记录,并且已经在银行做了抵押,并在房管局登记,表明房子已经被处理。而二手房的人确实交了钱,实际上拿到了房门钥匙,才知道有这样的情况,应该能够确定是一房多卖的情况。

律师说,如果房屋不止一次出售,受害人有权追偿自己的损失,也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黑龙江蒙方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如果买卖的房屋不止一套,就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出卖人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返还价款和赔偿损失的责任,甚至双倍支付价款的责任。

第5个回答  2019-09-30
在未解除该合同之前,又与第二买受人订立同样的合同时,出卖人对该两个买受人均负转移该商品房所有权的义务,对于其中任一买受人不为履行时,该买受人可依《合同法》规定,请求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1.应要求卖方在申请过户登记前的特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交付了大部分房款之后。 2.预留部分房款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在交易中预留部分房款,待卖方将房屋内的户口全部迁移后再支付该部分房款,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每逾期1天的罚金,在逾期多少时间后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事项。原户主不主动将户口迁走的话,是没有办法将原户口强制迁移的,合同上没有将迁户单独写明违约成本,法院也不会受理,公安机关也不能强制迁移,所以,在此也告之即将买二手房的朋友,购二手房一定要将户籍问题写入合同并制定违约成本,交房前一定要去派出所查询户口迁出情况,尤其是需要入户上学的购房者。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