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大学准毕业生,我与现在的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我现在不想在这做了,需要赔偿违约金么?
协议上约定是有的,但这个不属于劳动法范畴内吧?我说的协议是学校发的三方就业协议书
三方协议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属于合同法调整。
我这里的约定是6000元,需要全额支付么?
这个在合同法里哪条有依据呢?
违约金过高你可以向法院要求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