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急事,未提前三十天提离职,领导不停变卦,一会同意,一会又要拿合同说事

因为家里有急事,又临近过年,前两天跟领导提了离职的事情,说做到放假,过完年就不去上班了。领导问了为什么离职以后,就说了好的。然后又突然变卦,说合同还没到期。我说了提前跟他讲了,领导又说写辞职报告,签名日期写好给管这些事的人。我以为领导是同意了,写了辞职报告并且签了离职日期(放假前一天的日期),且今天上午问他提了一下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事情。领导就说了让我和另一个辞职的同事带着身份证下午去办理离职。我们就先把辞职报告交了,然后去办理了离职(解除合同书上让写的日期也是放假前一天的)。在办理的时候,我们顺便问了一下社保的事情。公司8月给我们交的社保,但是7月份就扣了我的社保钱,我同事也是8月才交的社保,但是六月就扣了社保钱。回到公司,我们问领导这个情况,领导就问我们签合同的日期,说是6月14号前办理的是7月的社保,7月14号办理的是8月社保,还说最迟的办理时间是18-20号(当时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17号交给他的)。于是我问他的意思是不是就是1月扣的钱交的是2月的社保,他说应该是的。我就问他这样是不是2月工资里面社保钱就不用扣了。结果,紧接着他又开始变卦了,说什么你走这么急,公司还没招到人之类的话。我就很客气的讲家里面事情真的挺急的,没有办法。他就接着说你没办法,公司面临损失什么什么的,按照合同来。非常强硬!甚至说了直接走,工资还要不要了这种话!最后又说跟某某某交接一下,到时候看扣多少钱。我问他扣的是什么钱,他又不回答。
顺便提一下,我们的工资12月的一直到2月才跟1月份的工资一起发下来,当时说是领导身体不好,不能转账,会给我们发生活费,结果没有发,后面就说两个月工资一起发。这种情况算不算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还有我们的社保是单位承担一半,我们自己承担一半。
我就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我是不是能拿到2月份的工资、加班费及提成?(公司是每个月完成多少业绩,超出部分提成。我已经完成了2月份的业绩)

第1个回答  2015-02-12

    社保个人和公司共同承担,但不是说各付一半,公司和个人比例是不同的,个人一般是11%(城镇户口),还有社保是比如1月份交社保,应该是2月份扣钱,哪有1月份扣钱交2月份的社保。

    赔偿损失 ,这个损失是怎么恒定的?

    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不是说一定非要等30天,这个要看个人情况,你家里有急事,说句真话,你可以请假,当然有一个有利的一点是,你们没有按时发工资。未按时发工资,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

追问

之前同事请假15天直接被讲公司又不是慈善机构这样的话。我这边至少要请2个月的假。我们还没想去办离职的,还是领导催着我们去办的,我问过他最晚什么时候办,他直接让我下午就去。其实公司的这种东西只要有人带着就好了,根本不会有损失的。之前同事离职的时候直接就是东西交接给另一个人就好了。社保网上查到的个人缴纳数额是只要缴纳两百多,但是扣我们的是扣的四百多靠近五百,就是和单位一起承担一半了。

追答

投诉多扣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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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2-11
提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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