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字
唐宋曲子词中的术语。词的句度和声韵,都须按谱填写,不能变换。但当时音乐家在声腔方面,仍有所伸缩,因旧曲为新声。如《木兰花》原为七言八句,后将一﹑三﹑五﹑七句各减去末三字,成为《减字木兰花》。
偷声与减字意义相同,它们并非两事。 都是指对本调在音乐上节短乐句或简化节奏 在歌辞上减少字句,从而推出新调。 因此,在宋词中经常两者并称。 晏几道《南乡子》:“月夜落花朝,减字偷声按玉箫。” 杨无倃《雨中花令》咏歌妓:“慢引莺喉千样转,听过处,几多娇怨。换羽移宫,偷声减字,不顾人肠断。”
指因乐曲节拍的变动引起句法、协韵的变化,突破原来词调谱式,故称摊破。
解字义以看词义:
“摊”即摊开,表示字数有所增加;“破”即破裂,表示一句破成两句
注意:
与“添字”同义。
编辑本段示例
摊破浣溪沙:
亦称“添字浣溪沙”。实为《浣溪沙》之别体,不过多三字两结句,移其韵于结句而已,因有“添字”“摊破”之名。双调,四十八字,上片四句三平韵,下片四句两平韵。此调五代和凝词称《山花子》,《山花子》本唐教坊曲名。近代在敦煌发现的《山花子》调虽字数与和凝词相同,但为仄韵,所以不能认为是一个词体。
“犯调”一词在戏曲音乐中多与调域或调式的变换无关,而是一种编曲方法的术语,指的是为适应剧情需要,突破原曲牌音乐的结构规律,吸收新的音乐成分的音乐制作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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