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4-02
1.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继续从事外卖员工作。
2. 如果是全职外卖员,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应按照合同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 若外卖员未经通知突然离职,用人单位可以视情况将其视为旷工,并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包括可能结束劳动关系。
4. 自动离职的外卖员若违反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5. 用人单位若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如未提供约定的工作条件、未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外卖员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
6. 在面临用人单位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外卖员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