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第七下之下(4)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19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二度。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虚八度。后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东井十三度。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牛晦,日有食之。在胃二度。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在虚九度。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尾九度。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轸七度。后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卑贼妇人,后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害。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后日食於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其后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旁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孙弘薨。日食从旁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东井二十三度。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哺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后四年,燕剌王谋反,诛。

  元凤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己亥而既,其占重。后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异。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娄八度。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也。亶日食,则妾不见。亶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有失节之邮,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对亦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土也,中宫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适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人事失於下,变象见於上。能应之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於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也,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於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祸在外也”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著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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