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埠镇的建置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7

明朝以前,县以下区划设置为坊乡、图、堡、局。到明朝时,黄埠、盐洲属归善县的外管都。清初,归善县改内管都为内外管社,黄埠、盐洲属内外管社和约堡。乾隆七年(1742年),改平政驿为平政司。同治九年(1870年),黄埠、盐洲属平政司和平约堡。
民国时期,县以下区划设置为区、乡、堡、甲。民国元年(1912年)1月,中华民国政府改用民国纪年,废除州府制,归善县改为惠阳县.民国20年(1931年),惠阳县设吉平乡,黄埠、盐洲属吉平乡辖。
民国29年(1940年)4月,广东省施行新县制,同时也进行乡镇调整。惠阳县于民国31年(1942年)1月1日起实行,全县仍分6个区,设6个署,99个乡,每区规定15~20个乡镇,设6个区。其中惠东境内3个区署、48个乡镇、508个堡、4827个甲,区署驻平海。黄埠乡、盐洲乡属第六区。
1949年12月,惠东县设3个区,即平白(第六)区、稔平(第八)区、祝东(第九)区,8月,成立平吉乡人民政府,黄埠、盐洲属之。1950年6月,撤销平吉乡,分为吉隆、平政两个乡,黄埠、盐洲属吉隆。1951年11月,惠阳县设22区,一个镇(惠州镇),惠东片区设10个区,黄埠、盐洲属吉隆(第十七区),设黄埠乡、盐洲乡、白前乡。
1957年12月,撤区建乡(镇),惠阳县50个乡镇,建制吉隆乡,黄埠、盐洲属之。
1958年4月,惠东县由惠阳析置,9月建立吉隆人民公社,当年11月惠东又并入惠阳县,黄埠、盐洲所属的吉隆公社也改隶惠阳县。1961年6月盐洲从吉隆析出成立大洲渔盐人民公社。
1961年6月吉隆公社析出吉隆、黄埠两个公社,黄埠、大洲隶属惠阳县。
1963年1月,吉隆、黄埠两个公社合并,建立吉隆人民公社,大洲渔盐公社建制不变,隶属惠阳县。
1965年7月,恢复惠东县间建制,下设13个公社,大洲渔盐公社建制不变。1966年4月,吉隆公社析出黄埠,建制黄埠公社,隶属惠东县。
1983年10月,全县撤公社设区公所。11月,黄埠公社改称为黄埠区公所。
1987年2月,全县撤区建镇,黄埠区改为黄埠镇,大洲根据省地名委员会和省国土厅1986年公布的海岛名称,复名“盐洲”,建制盐洲镇,镇政府驻市仔。
2006年4月,吉隆镇、黄埠镇、盐洲镇3镇合并为吉隆镇,镇政府设在吉隆。
2008年6月,黄埠、盐洲从吉隆析出,建制黄埠镇,镇政府设在黄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