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4-21
1、“以前是她妈借钱,现在是她儿子借钱”:这娘俩是吃准了你有钱、又好说话、不催债的脾气了,小心了,小心你的钱是否以后能要回来,一债未还又来借新债,呵呵。如果总“不好意思拒绝”,自己的钱就要冒风险了。
2、“欠条怎么写才有法律依据”:
(1)不是“法律依据”,而是具有“法律效力”。
(2)欠条只要具备欠款人、债权人、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并有欠款人亲笔签字等基本要素就合法有效。但如果想更明晰,应当由欠款人亲笔书写欠条、签名字和日期,并最好写明借款原因、利息、还款日期、逾期不还的违约处罚等。
3、“这次我准备让他儿子给我写一张有还款日期的欠条”:既然有还款日期,要注意在到期不还时,在到期日后2年内到法院起诉。
4、“谁能帮我想个好办法,怎样做可以对以前的那个欠条加以补充?又不伤了亲戚感情”:
(1)你原来的是欠条还是借条?如果是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主张让她还款,她不还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她。但如果是欠条又没写还款期限:诉讼时效的2年应从写欠条时起算,她不还钱时,你应在写欠条时起2年内向法院起诉她,否则的话你就会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了胜诉权,无法再要求法院保护你的债权了,她不还你只能认倒霉。
(2)她不还钱又让她儿子来借都不怕“伤了亲戚感情”,您还怕呀?您可真是好人、好亲戚。俗话说亲是亲、财是财,您既然已经慨然帮了他们、及时把钱借给了她,现在要求她补条就不是“只认钱不认亲”了,如果她不满就是她认钱不认亲情,该羞愧的是她不是您,您还顾什么“亲戚感情”?
(3)建议:可以现在让她还钱、不还就不再借给她儿子并到法院起诉她,或者让她重新打一张借条,写明借款人、借款金额、利息(不写也可以)、还款期限,这样你那张条的诉讼时效就不用担心了。
(4)如果你不放心将来是否能拿回这钱,让她以房或车抵押(以不动产抵押要到房管局或车管所登记,否则抵押无效)。对她儿子借的钱也是如此。
5、“如果欠款真要到期未还,怎样追回呢?”:只能到法院起诉,并在起诉前或是起诉后申请保全她的财产。如果欠条超过了诉讼时效就会丧失胜诉权就有可能拿不回钱了,如果起诉判决后她无钱偿还也会暂时拿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