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别人合伙开厂,后全部转让给我,写有转厂协议,钱付过给他后未给我写收条,现在他告我没付钱给他

当时给钱的时候有公证人在旁边,我现在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胜诉

第1个回答  2010-08-28
证人证言也是证据的一部分,但是相对于书证证明力要稍差一些,您可以将证人证言结合其他证据,比如转厂期间一些行政手续办理过程中的签字等来加以证实。
第2个回答  2010-09-10
你喊他找房东来。

然后你门定个房屋转让合同。就好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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