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遗属补助政策取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7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存在地域之间不平衡的差异,因此各个地区对于这两项金额规定也不太一样,有的地方直接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了、就落实得较为顺畅,但是有的地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还是由退休的原单位支付,因此一些地方还是存在无法落地、无法按时支付到位的问题。
此时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可以说各地区算法差异很大,不少地方是使用的一口包干价,还有的地方多、有的地方少,而且当时参保人员去世后,还有一个遗属补助,相当于说是给参保人的家人保障生活的——这笔钱有多少呢?各地金额也有较大差异,比如山东曾经对企业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月发130元,后来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发230元、非农业是发280元,这笔钱各地金额不同、发放的钱也不算高、缺乏统一口径。
新政实施后丧葬补助金按照去世退休人员去世年度上一年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发放。2022年去世的退休人员就按照2021年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计算。
比如,上海某企业退休人员老刘于2022年5月去世,家属能够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的2021年上海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2021年上海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429元,每月为6869元,因此老刘家属可以领到丧葬补助金共计6869*2=13728元。
法律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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