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昌,可以落户吗?要怎么才可以哦?我想在南昌落户可以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9
分类: 地区 >> 江西 >> 南昌市
解析:

一、直系亲属投靠

直系亲属投靠分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三种。

①夫妻投靠:凭申请落户报告、申请人和落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落户人的《户籍证明》、结婚证申请办理落户。

②子女投靠:应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凭申请落户报告、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父母结婚证、父母单位或街办(乡镇)子女关系证明(户籍证明上已明确子女关系的可不需此证明)申请办理落户。

③父母投靠:应是父亲满60周岁或母亲满55周岁,有一方达到均可。凭申请落户报告、落户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申请人单位亲属关系证明(无工作单位的需有本市户口所在地街办证明)、申请人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申请办理落户。

二、旁系亲属投靠

旁系亲属投靠分未成年人投靠和孤寡老人投靠二种。

①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是父母双亡或父死母改嫁等特殊原因需来我市投靠旁系亲属的,凭县、市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殡葬证明或交通肇事证明或街办、乡、镇以上 *** 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原件,双方单位或街办、乡、镇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落户人的户籍证明,双方户口本、申请人身份证申请办理落户。

②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来我市投靠旁系亲属的,凭原户口所在地街办、乡、镇出具确系孤寡老人的证明和赡养公证书或经单位或街办、乡、镇鉴证的赡养保证书,双方单位或街办、乡、镇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落户人的《户籍证明》,以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办理落户。

三、购房落户

①在本市购买或以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安居工程房或优惠房,建筑面积在五十平方米以上的,可解决房主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凭房主申请报告、房主及直系亲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房屋产权证、房主及其直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办理。如购两套成套商品房的面积可相加计算。

②建筑面积不到五十平方米需落户的,必须要有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在市区居住满五年以上,年龄不满50周岁。申请人应提供单位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签证一年期以上的录(聘)用合同,或街办以上行政单位出具的从事第三产业工作满一年的证明。

四、各类人才落户

① 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工人技师或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落户。持聘用合同书或劳务合同书(聘用单位盖章、人事或劳动部门签证)、原始学历证书(学历证书难以认定的还需出具毕业学校证明)或技术职称、技术等级证书、本人申请报告、《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②大、中专院(技)校毕业生落户,凭省市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和本人《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入学前系本市户口毕业后要求落回户口所在地落户,可凭原派出所户籍档案、《毕业证》和本人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入学前非本市户口且暂时未找到工作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落户,可凭《毕业证》、《毕业分配派遣证》或毕业学校证明、《户口迁移证》、亲属关系证明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证明,在亲属处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落户。

五、干部职工调动落户

①凭县级以上有审批权的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调入单位证明办理。随迁人员中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凭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办理落户。

②中央和省驻市单位系统内部调动人员的落户,凭市级以上单位内部调动证明、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个人申请报告到调入单位或其固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如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一同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已明确了亲属关系的可不需此证明)、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六、投资兴办实业、纳税落户

①投资、兴办实业落户

凡在本市投资兴办实业已形成经营性固定资产15万元人员币以上的人员,凭本人或单位申请报告,落户人员的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投资资金注册注资证明、工商执照、投资兴办、项目竣工或投产验收证明。可申请办理投资者夫妇及未成年子女的落户。

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境外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一次性投资10万美元以上,其大陆亲属要求来我市落户的,凭申请报告、投资资金注册注资证明、工商执照、投资兴办、项目竣工或投产验收证明、落户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申请办理落户。

②纳税落户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在本市第一年纳税五万元或连续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以上,凭申请报告、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税票,落户人员的户籍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籍证明上已明确身份的可不需此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可申请办理业主夫妇及未成年子女的落户。

七、新生婴儿或未成年子女落户

坚持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凭《出生医学证明书》、街办(乡、镇)计划生育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办理常住户口。

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拟居住地亲属《户口簿》办理落户。

八、变更更正登记事项

公民变更职业、服务处所:凭单位聘书或证明;变更文化程度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变更婚姻状况凭结婚、离婚、复婚证件办理。

变更姓名:对未成年人凭父母申请报告(单位或街办盖章)和学籍卡(学校证明)审批;对成年人应凭本人申请报告,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更改的证明审批。成年人无正当理由不予更改。

更正出生日期:凭申请报告,单位劳资、人事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原始的《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和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其它原始依据审批。无正当理由和原始依据不予更改。

变更民族:凭县级(含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申请报告审批。

九、注销户口

①依法服兵役人员凭《户口簿》、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②出国、出境人员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户口簿》、身份证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③死亡注销户口凭《户口簿》、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也可凭殡葬证明,或交通肇事死亡鉴定收或乡镇以上 *** 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十、劳教、判处徒行

判处徒刑、被决定劳教的人员,取消注销户口的规定。

原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或解除劳动人员,凭《刑满释放通知书》或《解除劳教通知书》及原户籍档案到照相馆拍摄居民身份证相片,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十一、弃婴落户

凭县级(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的《收养登记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办理落户。

十二、其它类户口落户

①归国华侨、港澳同胞、台胞来本市落户

分别凭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台湾同胞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办理落户。

②转业复退军人落户

凭县以上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复员、转业、退伍落户证明》和《退出现役证》落户。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南昌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南昌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