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余保人物年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1

谭余保,原名吉华、于宝,出生于1899年12月,籍贯为湖南省茶陵县洮水乡人。他的早年经历坎坷,1908年曾入小学学习,但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务农。1926年,他投身农民运动,担任茶陵县洮水乡农民协会筹委会主任,积极参与农民协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1927年2月,谭余保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了洮水乡农民协会委员长兼财委主任。在5月马日事变后,他先后任茶陵县第三区农民协会筹委会主任和委员长。1928年,他在中共茶陵县第六区、第七区担任区委书记和苏维埃政府主席,积极参与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1930年,他陆续被任命为中共茶陵第八区、湘(陵)安(福)酃(县)特区区委书记,以及区苏维埃政府主席,领导了茶陵暴动。


谭余保在1932年的革命竞赛运动中,领导的茶陵县成绩优异,受到上级表扬。1932年至1935年,他担任了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主席及省委委员等职务,参与领导了湘赣革命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以及多次反“围剿”斗争。在红六军团西征后,他坚守湘赣边,坚持三年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期间,谭余保整编为新四军,任职新四军参议和中共中央长江局东南分局巡视员。1945年,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他出席了中共七大。抗战胜利后,他继续在中共组织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直至1980年1月10日在北京逝世,曾是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和中共第八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扩展资料

谭余保(1899年12月-1980年1月),湖南省茶陵县人,1927年入党,1932年8月当选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兼财政部长,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利后,中央决定留下谭余保等继续坚持革命斗争。抗日战争时期,带队整编为新四军,并任新四军参议、中共中央长江局东南分局巡视员等职;后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热河省委副书记等职。1949年9月出席了第一届政协会议;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湖南省纪委书记、中南局监察组长;湖南省人大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1980年1月10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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