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文言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5

1. 伤仲永全文翻译

伤仲永(8985人评分) 8.1朝代:宋代作者:王安石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339663339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2. 《伤仲永》的译文

伤仲永 (伤,是“怜惜”的意思。

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作者: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

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

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

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意义: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

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

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

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

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

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

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

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

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

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

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

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61313365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

3. 《伤仲永》原文+译文(翻译)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4.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宋代: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拓展资料《伤仲永》是北宋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

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

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

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

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 *** 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先扬后抑,跌宕多姿。

例如文中写幼年时方仲永天资聪颖、才思敏捷;方仲永其父"利其然""不使学"为下文埋下伏笔是"抑"。采用这种写法的好处是表明作者对"不使学",不让人才"受于人"这一错误做法的否定、批判态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方仲永的形象: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思想感情: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

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伤仲永。

5. 方仲咏遇见吕蒙文言文

话说方父“不使学”之后,仲永便从此庸庸碌碌地过活。

一日,方父方母因事外出,去前嘱咐仲永:“包地之人午后至,尔务必清算帐目待爷归。”仲永点头如捣蒜般应承。

俄而包地之人午至。仲永无能清算,眉皱头锁。

午后,方父归也。查帐目,即见帐目亏四亩,便怒:“何以解?”仲永低头不语。

上天有好生之德。时光脱离隧道,仲永至三国间。巧遇吕蒙,蒙解状况后,谓仲永曰:“卿之通悟,受之天也。受于人者不至,则泯然众人矣。若卿利才治学,即可庆,必不会殒落乎。”

仲永泪下:“君之一席话,令吾彻悟矣。”

自此之后,仲用勤学好问,遂学有所成,精通文学,且上懂天文,下晓地理,为学富五车之人!

次年中,进京赶考,夺探花也!蒙曰:“此乃奇才,孺子可教也!”

6. 方仲几岁开始学会了写字

方仲永,北宋人氏。

此人出身贫寒,世代是都是耕田的农夫。方仲永的父母文化水平极低,从来没有教过儿子读书写字。

然而方仲永长到几岁的时候,突然无师自通学会作诗了,而且还是高难度的“指物作诗”,乡人称奇。王安石彼时和方仲永同岁,非常仰慕他的才华,还特地和方仲永见面了。

之后一别七年,等到王安石再次会晤方仲永的时候,发现他已经做回了农夫,什么才华都不剩了。唏嘘不已的王安石写下了著名的《伤仲永》,认为神童方仲永之所以变回普通人,是因为摊上一个无知家庭,一对没文化的父母,缺乏后天培养无法成才,只能一辈子当农夫了。

7. 当方仲巧遇吕蒙会这样作文400

一瞬,仲永已是小伙子。“后天就是我书斋开张的日子了,方仲永,请你为我的书斋做首诗吧!”一个书斋的老板对方仲永说。于是给书斋的老板过目,书斋老板一看,眉头立刻皱起来了,说:“算了吧,我想你还是帮不了我,我还是另请高明吧。”方仲永垂头丧气地走了,吹着习习凉风,听着潺潺流水,方仲永他恨自己,幼年不学,毫无所成,恨自己的父母为什么这么目光短浅,贪图小利。从一个天才变成了如今落魄的一个人。于是,他心里有了自杀的萌头。

上天有好生之德,时光脱离了隧道,将方仲永带到了三国时期。就在这时,东吴的的将军吕蒙遇到了方仲永,他似乎看到了方仲永自杀的萌头,于是,他立刻走了过去。他对方仲永说:“年轻人,你为何年纪轻轻便要自杀呢?”方仲永叹了口气,说:“如今,我已经一无所处了,以前,我是一个天才,我精通文学,对于文学,我无师自通,我得到了多少人的赞叹,因为我到了后来没有接受教育,到了现在,我这些才能已经消失了,我已经是一个废人了,我留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用呢?”

当方仲永回到自己的时代的时候,他紧记吕蒙所说的话,他每天都认真地学习,不懂的,向别人请教,终于,学有所成,不但精通文学,而且上懂天文,下晓地理,成为一个学富五车。

8. 关于陈元方的文言文

《陈元方舌辩袁公》

陈元方/年十一时,候袁公。袁公问曰:“贤家君/在太丘,远近称之,何所/履行?”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强者/绥之以德,弱者/抚之以仁,恣其/所安,久而/益敬。”袁公曰:“孤往者/尝为邺令,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孤,孤法卿父?”元方曰:“周公、孔子,异世/而了,周旋动静,万里如一。周公/不师孔子,孔子/亦不师周公。”

不知道你需不需要译文?反正就在下面:

【译文】陈元方(纪)十一岁时,去拜会袁公(绍)。袁公问:“你贤良的父亲任太丘长,远近的人都称赞他,他到底做了些什么?”元方说:“家父在太丘,对强者用德行去安抚;对弱者用仁慈去体恤,让人们做心安理得的事,久而久之,大家就对他老人家越来越敬重。”袁公说:“我从前曾当过邺县县令,正是这样做的。不知是令尊学我,还是我学令尊?”元方说:“周公、孔子生在不同时代,虽然相隔遥远,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却是那么一致。周公不效法孔子,孔子也不效法周公。”

9. 有一篇文言文,讲的是一个天才,很牛,但是他爸领着他炫耀,最后没

《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仲,指在家排老二)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tí)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有些版本为“丐”)之。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通“攀”】仲永环谒(yè)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chèn)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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