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不得侵犯业主权利。根据我国法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受到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以下职责:(一)召开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择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