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以及如何办理领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2-26
你购买社保有连续满12个月吗?这是前提条件;如果你还年轻我劝你不要办理失业金,因为失业是以工龄来领的,如你工龄3年就每年领1个月失业金3年领3个月,如你工龄4年就前3年领3个月第4年开始可以领2个月,比方你工龄4年领失业金5个月,5年工龄7个月这样来领的,如果你领了失业金之后再购买社保以后再领失业金的话就之前没有算给你了,所以要累计有近10年来领才合算。还有一个就是领失业金档案要在劳动局寄档每年是120元寄到你退休年龄到,年龄30岁要寄25年这也是一笔数字,所以你想清楚。
办理流程就是先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将解除合同证明(注明是单位解除的)原件和填写失业登记表还有《就业失业手册》去办理,完了拿《就业失业手册》再到社保部门将合同原件和社保手册《就业失业手册》等个人档案资料一起缴交去应该就可以办理了。
还有办理是由本人去办理的,因为你是无业了单位不能为你办理要本人去办理。(最后一句是各个地方有各个地方的办事规定和流程,我说的是汕头这里的办理流程)
第2个回答  2019-07-07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第3个回答  2021-10-20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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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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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6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失业保险,单位的规定,我有能力履行所有一年之付款责任;

(二)不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工作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如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需要。

后由单位办理,60天内账户为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所在地申领失业证解雇程序,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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