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2月21号早上8点50左右在去公司开会的必经之路出了车祸,当时人没有受伤,在等待保险公司拍照的时候在路边站着被路过车辆撞伤,腰椎骨折。第二次的车祸时间大概10点左右。我们公司开会时间是9点半,而我正常上班时间是晚上8点。公司说我二次车祸时间已经过了9点半所以不能认定工伤,还说开会可以不去,不是上班时间,早上车祸时间不是合理上下班时间,不能认定工伤,现在我资料已经交上去有10几天了,公司说还没认定下来,应该是认定不了。我现在已经出院在家修养,公司说认定必须在住院期间。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工伤吗?如果第三方赔付了医药费和误工费,还能申请停工留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