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2月21号早上8点50左右在去公司开会的必经之路出了车祸,当时人没有受伤,在等待保险公司拍照

我在12月21号早上8点50左右在去公司开会的必经之路出了车祸,当时人没有受伤,在等待保险公司拍照的时候在路边站着被路过车辆撞伤,腰椎骨折。第二次的车祸时间大概10点左右。我们公司开会时间是9点半,而我正常上班时间是晚上8点。公司说我二次车祸时间已经过了9点半所以不能认定工伤,还说开会可以不去,不是上班时间,早上车祸时间不是合理上下班时间,不能认定工伤,现在我资料已经交上去有10几天了,公司说还没认定下来,应该是认定不了。我现在已经出院在家修养,公司说认定必须在住院期间。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工伤吗?如果第三方赔付了医药费和误工费,还能申请停工留薪吗?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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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4
上诉,等法院判是否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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