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再任职的任职工资用交税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10-27
  按照国税发[l999]58号文件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明确:根据有关税法和规章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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