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1-3天,单位扣日工资的50%,合理吗?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04
应该是不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病假规定》

病假工资=基数*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你可以和领导争取一下。

题主你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据相关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你单位却按照日工资的50%扣,关于这个问题,有以下做法,供参考:

1、你首先需要了解清楚公司对请病假有什么操作要求,是否有按流程在走,还是哪个环节没有审批完成,导致你认为应按病假,而人事部门却没有看到你是病假,用了别的扣款项目呢?

2、去与人事部门确认具体算法,听听他们的解释,因为我们手上拿到的工资单很有可能是经过整合后的工资架构,因为核算工资环节比较多,一张工资单无法把每一项都罗列上去,太冗长了,我们算的口径估计与人事部门算的不一致。

3、如果真的是人事部门没有按照法定标准核算,那就可以把这个问题指出来,要求人事部门给出合理的解释,同时偿还自己应得的病假工资,提出这个问题也是为公司负责,不要因为某个人的专业失误,给公司带来风险。

4、如果报告人事部门领导,确实因为操作问题而坚决不改正的话,可以提报公司审计部们,还是不能得到解决的话,个人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这样做就意味着与公司翻脸,如果还想继续留在公司上班的话,一般也不会走上这步。

《劳动法》若干规定已经写的很清楚,直接和公司讲法律

看请的是什么病假,如果是带薪病假那么扣工资是不合理的,如果只是的病假,有扣病假的公式。

大型公司一般都有带薪病假的福利,带薪病假时间为3天。3天休完在请的病假,就需要扣工资了。那么扣工资的方式是什么呢?这期间的工资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所在岗位或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为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些也都是国家劳动法上的病假计算规定。因此可以知道,你请假1-3天,单位扣日工资的50%是完全不合理的,可以找公司协商或者拿出国家劳动法相关的文件告知公司,先请求退回多扣部分。拿着国家的法定规定证明出示,公司一般也会敢不承认。有可能是公司算错了病假工资,这时退回多扣部门是可能的,但或者多扣工资也有可能想让你主动离职,那么这时候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了,不然每次请病假都扣50%,那损失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所以请病假1-3天,单位扣日工资的50%不合理,先协商或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

按照劳动法肯定是不合理的,病假是要发60%的工资的,扣50%违法劳动法了。如果你有正当请假,合同也是符合劳动法的话,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主要看公司的制度及程序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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