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7-06
城市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按道路红线计)
按下列标准控制:
主干道: 20米~30米;
次干道: 15米~20米;
非主次道路:10米~20米。
10.1.7 机动车出入口距城市道路交叉口大于80米,距离桥隧坡道起止线、过街天桥应大于50米。
10.1.8 居住区道路红线转弯半径不得小于6米,工业区不小于9米,有消防功能的道路,最小转弯半径为12米。
建筑红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 建筑红线一般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基底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 是规定建筑物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的程度 多层一般不小于退让5m,高层退让不小于10M。
从建设部门获悉,今后,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后退道路红线。其中,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5米。
按照要求,今后,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20米;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5米;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0米;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8米;沿建制镇一般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5米;在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其后退距离还应当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视距要求。 此外,因城市规划调整导致道路红线变更,使道路红线两侧规划建筑物退让距离难以满足有关要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适当调整退让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