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帝的文辞之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8
  曹丕的谥号是文,很多人认为曹丕的这一谥号只是相较于曹操的武而言的,实际上并没有特别突出的文治之功,而他的文采在父亲曹操与弟弟曹植面前更是相形见绌。这种观点显然是片面的,虽然曹丕在创作作品的质与量上远不及他的父亲与兄弟,但他其实是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来对文学进行定义。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他的《典论》之中看出。

   曹丕作为三国时期的魏国统治者,同时又是建安风骨的代表人物之一。在文学方面作出了很多突出的贡献。例如现存最早的一首七言诗便是曹丕所作的《燕歌行》,除了具体的文学创作外,在文学理论方面同样有突出贡献。曹丕在作为魏太子时期,写了一部学术著作《典论》。原有22篇,后大都亡佚,只存《自叙》、《论文》、《论方术》三篇。其中《论文》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篇文学专论,在此之前,我国还没有文学批评方面的专著。而日本学者铃木虎雄对于曹丕的这篇《论文》则是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他甚至认为曹魏时代的这篇《论文》正是中国文学由自发到自觉的重要标志。因此我选择了曹丕的这篇《典论·论文》并借以讨论其中的文学批评与文学理论价值。

  “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典论·论文》

  曹丕的《典论·论文》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曹丕赋予了“诗”、“赋”独立的文学意义与抒情体式。在艺术上,曹丕提出诗赋欲求至“丽”的文学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曹丕文学批评中对于纯文学的审美追求,将对文体的评价与规定性上升到了审美层面。

  在《典论·论文》中曹丕首先批评了自古以来“文人相轻”的错误,提出“审己以度人” 的正确批评主张。这一点无疑是受到大家公认的,而“文人相轻”这一观点也因此演化为了一句俗语而一直沿用至今。除此之外,曹丕还进一步分析了“文人相轻”恶习产生的原因,是作家、批评家的认识偏差问题,“各以所长,相轻所短”,只做到“知己”,而没有做到“知彼”。一方面表现对自己长处的“善于自见”,对别人长处视而不见;另一方面表现对自已短处视而不见,对别人短处视而易见。“文非一体,鲜能备善。”一个作家不可能擅长各种文体的写作技巧,各有所长也就必有所短,往往以自己所长相轻他人所短。除了提出问题之外,曹丕同样给出了这一现象的解决方法。解决的办法即是“审己以度人”,即从自我出发,审察自己,衡量别人,要有正确的批评态度。他又批评知识分子多“贵远贱近,向声背实”,也都是切中文人缺点的关键。像以上他所批评的都是现实中常见的现象: 各以所长,相轻所短;厚古薄今,崇尚虚名,不重实际,都来自“不自见”, 亦即“患背于自见,谓己为贤”(犯了看不清楚 自己缺点的毛病,认为自己高明) , 这些文人的缺点,即使在今日提出批评,也还是有它现实的意义。值得我们去深思和探究。

  在文体方面,曹丕论述了各种文体的特点和写这些文体的不同要求。《论文》说:“夫文本同而末异”,所谓“本”,是指文章的本质特征,即用语言文字来表现一定的思想感情;所谓“末”,指文章的具体表现形态,即文体特征或文章内容和形式方面的特点。即曹丕认为文章最根本的并不是本身的内容,而是作者所要借用文章来表达出的思想情感。因此无论哪一种体裁,都是用语言文字来表达思想感情的,其本是相同的,不同的是不同文体在表现形态、语言形式、体貌风格方面各有不同。

  除此之外,曹丕还提出“文以气为主”的命题,说“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气有清气和浊气两种,不是可出气就能获得的),“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虽是父亲兄长,也不能传授给儿子和弟弟)。对于这里所提出的“气”,通常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是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中借用来的一个概念,它仍保留了哲学概念的“气”的基本含义,即指人从自然界禀受的各种物质元素 。而先秦两汉的许多文章中也都提到过“气”这一概念。例如早期的孟子便曾有“吾善养浩然之气”的说法。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这里的“气”,实际上指的是作家气质和个性。《典论·论文》中曾这样论述文“气”: “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这段话中,“不可力强而致”指出“气”是本源于“天地之气”,具有先天性,非人力所能改变。“气之清浊有体”,其中“清”者为精,“浊”者为形,表明“气”是具有精神性的。而“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我们可据此对曹丕的“文以气为主”这一观点作出这样的理解: 文章的创作要以表现作者富有个性的思想情感为主,要体现作者的主体性。所谓“清浊”,一方面说人的性格,另一方面也是指文学作品的风格。“清”是俊爽、豪迈的阳刚之气;“浊”是凝重、沉郁的阴柔之气。曹丕的“文气说”,第一次正式认识到作家的主体性及其在文学艺术创作中的作用,把文学研究真正地与对人旳研究结合起来,开创了综合地评论作家作品的风气。曹丕旳“文气说”,是《论文》最核心的一个观点。它的提出可以标志着文学创作从此走向自觉,有了曹丕“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开创,才会有日后刘勰等人的比较全面,比较科学的风格理论。

  由此,我国古代文学批评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这对提高文学的社会地位,促使作者们重视创作个性,提高创作质量,起着积极作用,对魏晋南北朝文学的发展走向有很大影响。所谓“气”的“不可力强而致”,是在强调作家应有不同的风格和创作特点大应兴强求一致。这种着法实际上是在理论上杜绝后世“文字狱”的产生,而为文学创作上各种流派的炭 尾铺平道路。曹丕作为后来的魏文帝,能提出来这等远见一或识,是具有划时代之意义的。

  曹丕还着重论述强调了文学事业的社会功能和价值。他对文学的功能和价值提出了崭新旳看法,他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文章(主要是指诗赋、散文等文学作品。)是关系到治理国家的伟大功业,是可以流传后世而不朽的盛大事业。曹丕将文章在政治中的作用概括为“经国之大业”,提到与事功并立的地位,评价如此之高,前所未有。而关于文章不巧的理论其实也是有其理论渊源的,《左传》中曾提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再次立言。”可见《论文》也是契合儒家的观点的。曹丕是第一个赋予文学以崇高地位的文学理论家,对于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典论·论文》云:“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 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显而制《礼》,不以隐约而弗务,不以康乐而加思。夫然则古人残尺璧而重寸阴 , 惧乎时之过已 。”这在中国文学史上还是首次将诗赋等文学作品纳入“文章”并被视为是“不朽之盛事”。它突破了原有对文章不包括文学的传统观念。正因此鲁迅先生也评价:“曹丕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文学自觉的时代”的确,从曹不开始,重视文学的观念,可以说达到了自觉的程度, 显然,对文学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自建安以来,社会动荡,儒学的地位不再至高无上,文人的思想得到解放,张扬个性、重于抒情的小赋创作在当时蔚然成风。有志之士空怀建功立业、扬名立万的远大理想,却苦于没有足够的机遇去使壮志实现。“文章价值论”在那个时代被搬上台面,无疑能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为文人追求“名垂 青史”的最高理想拓宽了另一条捷径。

  曹丕倡导文人以“著书立说”成就不朽之名,极大地提升了文人从事文学创作的热忱。毕竟在政治上施展拳脚,即使建立了能够扭转乾坤的功业,享誉盛名。到头来,随着王朝更迭,也不过是一抔黄沙与史书中的寥寥几笔。但是文章所承载的思想与信念是不会随着时间淡化的,这种思想观念给后人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可以说曹丕“拯救”文人于现世的苦闷困顿,在当时,极大程度上起到了启发作用。

  除此之外,从曹丕的身份上看,他作为统治者,本身就具有莫大的号召力。受到父亲曹操的影响,同时作为建安风骨的代表人物之一。曹丕在文学方面的影响无疑是十分巨大的,而同时代的其他任何人崇尚文章、夸赞文章的价值,都不及帝王的金口玉言。统治者能够不完全醉心于政治,将文章的地位提升至“经国大业”,实在难得,更容易令广大文人心悦诚服,对当时社会的风气影响无疑是十分巨大的。况且,秦朝以来的帝王,都渴望建立千秋功业,盛名永垂不朽,在政治上大刀阔斧,用政绩拢聚人心。而魏晋时期恰巧玄学盛行,方士炼药也屡见不鲜,在妄求长生不老的潮流中,曹丕能够心如明镜,在继承他父亲曹操“神龟虽寿,犹有竞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年寿有时尽”,而不是妄想着与天同寿。他能以帝王的身份,屈尊拔擢文人的地位,并时常以文人自居,聚“才子”于园中赋诗、畅饮。他说,文章能流传千古,思想会永垂不朽,“不假良史之辞,不托 飞驰之势, 而声名自传于后”正因为曹丕处于特殊的地位,依然能对文章有这样深刻的认知,足以说明他所倡导的“文章价值论”能够在那个时代诞生,是多么难能可贵。

  总而言之,曹丕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地位是不容忽视。他总结了先秦两汉以来关于文学批评的一些零散观点,同时强调文学的价值和作用,对“文人相轻”的社会弊病进行了斥责 , 并从分别作家气质、个性对创作的影响以及多种文章体裁难以尽善上,说明作家有专长也有所短,不能以己之长轻人之短,并提倡“审己以度人的正确批评态度。这些前无古人的远见卓识,在解决了前人未能解决的问题的同时对后世文学批评之标准原则和方法的形成也产 生了巨大的影响。

  但除此之外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的是,曹丕“诗赋欲丽”的文学批评主张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这是受其时代所限的。一方面,他的主张有其局限性,首先表现为过分强调文辞之华丽的形式,与此同时却并未提及关于诗、赋涵盖的表情达意的内容上的要求,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内容与形式二者的失衡,诗赋多文饰,而在此处的偏倚,使诗、赋的抒写、描摹内容有大而空的倾向,偏于单薄。而这种风气与魏晋社会后来所盛行的清谈之风也有一定的联系。除此之外,曹丕“诗赋欲丽”的文学批评淡化政治功利,有意识地与社会风教拉开一定的距离,却并不否定其仍有抒一己之怀、写一物之状的文学功能,在这一点上,不可否认,曹丕是有一定的欠缺的,也正是此点多为后世批评家所诟病,多批判其中表现出的形式主义倾向。其次,曹丕没有强调诗赋之别,而是更多地将二者“相混而谈”,将其作为“一科”,在承认它们有着共同的文学特性的同时,对它二体的体式、内容、个性未加细分,过于笼统而缺乏深入细致的考量。在诗、赋历时的发展演变中,其文体的独特个性愈见鲜明,同样印证了曹魏文学中所存在的一些缺陷。

  但我们必须看到的是,每一时期的文学批评,源自于其历史时期的文学土壤。虽然文化的传承本身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但文化并不可能超越所处的社会阶段,而它们自身又相对地为后世文论著述提供了更为鲜活的理论源泉,在多方面具备开创之功。因此,我们需要在多个方面来对其进行一个较为全面的历史定位与客观评断。曹丕“诗赋欲丽”的文学批评 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产生了极大地影响,也正是这一创造性的文学自觉的表现,奠定了他在古代文论史上不可磨灭的地位,尽管其中不乏局限与缺憾,然而在后世不断地接受、创造之中,将其中的精髓再度引向新的时代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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