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出国吗?

我一个朋友牵扯到了一个官司里面,被判决赔偿别人的钱,但是他现在准备出国探亲,可是法院下了一个文件,禁止他去国外。
这样可以吗?他现在正处于执行期。因为没有能力偿还,所以现在一直没有还清。

第1个回答  2019-03-03
民事案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是否可以出境要看是否被执行法院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
根据《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对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决定限制出境。
如果在民事案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被法院决定限制出境的,不可以出境;如果法院没有限制其出境的,则可以出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 :
(二)限制外国人或中国公民出境的审批权限:
1.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其限制出境的决定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2.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决定限制出境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3.国家安全机关对某些外国人或中国公民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时,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4.有未了结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的,由人民法院决定限制出境并执行,同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2个回答  2015-04-10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中国公民可根据通报备案对
象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禁止、限制、控制出境的措施。一是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或问题)执结之前,不得离
境;二是人民法院可作出限制出境协助执行通知,责令当事人不准出境,并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注明不准出境的原因;三是人民法院未能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
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吊销其证件,或请公安机关宣布作废;四是对未持有护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在限制出境期限内不予批准通报备
案对象的出国(境)申请;五是如未能扣押被限制出境人员的证照,需在边防检查站阻止出境的,可要求公安、边防机关协助边控。控制措施主要有:掌握出入境动
态、阻止出境、阻止出境且扣留证件、阻止入境、阻止入境且扣留证件、扣留人员。对需要掌握出入境动态的边控对象,控制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对需要采取其他
控制措施的边控对象,控制期限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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